12月30日,財政部官網顯示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的公告。
根據公告,個人(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,下同)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,按照3%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;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對外銷售的,免征增值稅。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)附件3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》第五條第一款同步停止執行。
這一調整,意味著不滿2年住房的交易增值稅率,從原有的5%降至3%,直接為交易者降低2個百分點的稅負,交易成本顯著下降。
降低增值稅稅率,能為交易者省下多少錢?北京鏈家研究院院長高原算了一筆賬,以一套核定價300萬元、持有不滿2年的二手房為例,政策前增值稅為300÷1.05×5%=14.29萬元,政策后增值稅為300÷1.05×3%=8.57萬元,可為賣方節省5.72萬元稅款。
為何此時調整二手房交易增值稅政策?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,目前,新房和二手房市場分野、分化,導致“賣舊買新”循環受阻,這是市場越來越疲弱的直接原因。同時,為了貫徹取消不合理限制,降低交易成本,政策積極作為,逆周期調節等近期的政策舉措,再考慮到自上而下的總量性政策儲備、政策空間等,降低稅費成為屈指可數的可選政策。
此前5%的全額增值稅率,給交易雙方帶來了較高的成本壓力,無論對于剛需買家,還是置換賣家,都是巨大的成本。“當下,潛在購房者對交易成本比較敏感,降低交易稅費的訴求也比較高。”李宇嘉說,降低增值稅稅率,不僅能夠降低交易成本、減少交易摩擦,把受交易稅費成本影響的需求釋放出來,還能夠降低賣舊買新的循環阻礙,促進二手房和新房、剛需和改善的循環。
回顧過往政策調整,二手房增值稅并非首次優化。此前很長一段時間,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深圳等一線城市執行“普宅與非普宅區分”的政策,即便住房持有滿2年,若非普通住宅仍需按差額繳納5%增值稅。而在去年,隨著一線城市取消普宅與非普宅的劃分,個人售房滿2年即全面免征增值稅。
此次新政則聚焦“不滿2年住房”的稅率下調,是對二手房交易稅費政策的又一次優化,對于降低短期持有住房的交易成本、釋放改善性需求,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。“此次稅率調整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》的配套舉措,同時也體現出國家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方向。該舉措符合當前市場的實際需要,政策成效將長期釋放,對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具有深遠意義。”高原說。